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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14-09-23     (点击: )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育人功能,切实落实《兰州商学院校园管理规定》(兰商校发〔2013〕202号)有关职责要求,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营造安心、舒适的育人环境氛围,结合学校及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任务,实现治理目标,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使校园及周边环境面貌、治安秩序明显改善,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不断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傅德印   

副组长:王亦达、蔡文浩   

成员: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图书馆、体育教学部、信息中心和各二级学院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文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部门

(一)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校园广播、网络、刊物、板报、班会等多种方式,宣传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开展人人参与维护治安秩序、爱护环境卫生等多种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构建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和谐校园。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二)联合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协调街道社区、镇政府,联合清理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摊点和不规范公共设施,取缔非法的商业网点,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责任部门:保卫处。配合部门:后勤处。  

(三)规范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协调交管部门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规定校园车辆停放位置,安置校园限速、走向标示牌,严格车辆按“一杆一车”出入校园,严格非本校教职工车辆在校园停放管理,禁止校外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营造校园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责任部门:保卫处。  

(四)开展“文明修身 砥砺品行”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兰州商学院校园管理规定》,从自我做起,文明修身,克服陋习,相互监督,以实际行动参与:清扫校园及周边道路,捡拾绿化带垃圾,清洁公共设施,清理墙壁、电线杆、宣传栏等区域小广告;不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悬挂宣传条幅,切实解决乱摆乱放乱贴乱挂问题。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成立“文明纠风小分队”和“文明监督岗”,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定点定期开展巡查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文明修身,曝光一些不文明品行,不断提升校园文明窗口形象,让全体学生参与到感悟文明、认知文明、提升文明的校园环境氛围中去。联合镇政府开展每周五的校园及周边卫生大扫除。责任部门:校团委。配合部门和单位:学生工作部、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五)开展文明集体争创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评选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责任部门:校团委。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  

(六)制定学生思想品德修养课学分制实施办法。在本科生教学中实施《思想品德修养课》学分制管理,加强和规范学生的基本文明习惯、礼仪规范和基本道德素质,采取具体措施纠正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现学生的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实践相统一,努力造就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  

(七)实施校园绿化美化提升工程。按照年度校园绿化美化方案,科学规划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加快校园景观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爱护校园绿化公共设施,参与校园绿化美化各类活动,不断完善和提高校园环境育人氛围。责任部门:后勤处。  

(八)实施教学区域环境建设工程。不断建立健全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学楼大厅管理规定》,严禁校内外组织和个人私自占用教学公共资源开展各类活动,严禁校内外组织和个人擅自在教学公共区域摆放、悬挂、张贴标语广告等;增设二级学院宣传栏,提升学院形象宣传展示;相关责任部门要细化措施加强管理,保持教学区域环境良好和秩序井然。责任部门:教务处、图书馆、体育教学部、后勤处。  

(九)不断加强食品卫生工作。学生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坚持食品索证采购制、食品留样制等相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定期不定期联合校伙管会开展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评比活动,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责任部门:后勤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十)切实加强防火防盗和消防安全工作。学生公寓、图书馆、各类实验室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定时巡查;禁止楼内堆放杂物,保持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严防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保卫处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消防栓、灭火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保持消防通道通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消防意识,增强师生员工自救自防能力。责任部门:保卫处。配合部门: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信息中心。  

(十一)持续开展学生公寓生活垃圾袋装化清洁活动。各责任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宣传引导学生将宿舍生活垃圾袋装化,自行投放到垃圾集中收集筒,养成良好自律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责任部门:后勤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十二)加强校园施工队伍管理。规范校园施工单位管理,督促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用水电等资源管理。施工单位除做好施工场所的卫生外,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不得损毁校园花草树木,不得污染学校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损坏校园公共设施须及时修复。责任部门:基建处。  

四、工作安排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由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整治措施,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围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各责任部门结合领导小组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各责任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情况。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5年1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和工作方案,巩固集中治理成果,深化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年终业绩考评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是净化育人环境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组成部分。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广泛开展思想动员,引导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治理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抓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完善机制。有关部门要与校外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治理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等,进一步促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学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有效协作,使治理工作见成效。学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部门考核工作中,对工作中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搞形式主义、应付差事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见实效见成效。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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